各市場主體:
根據國務院《企業信息公示暫行條例》和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》規定,凡是在我局辦理《營業執照》的各類市場主體,皆要進行年度報告。目前,報送時間即將截止,仍有部分市場主體未履行年報,為避免因未進行年度報告給各市場主體產生不利影響,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:
一、年報報送時間
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
二、年報報送方式
1.企業和農民專業合作社:應當通過“云南省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(http://gsxt.ynaic.gov.cn)”報送,并自動向社會公示。
2.個體工商戶:通過“云南省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(http://gsxt.ynaic.gov.cn)”或者攜帶營業執照副本到所在轄區市場監管所進行年度報告。
三、未履行年報會產生的不利影響
1.未按期報送年度報告,云南省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會自動將其列入經營異常名錄,從而使其誠信度打折,影響企業及本人的正常生產經營和個人信用等級。
2.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市場主體登記管理條例實施細則》(2022年3月1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令第52號)第七十條規定“市場主體未按照法律、行政法規規定的期限公示或報送年度報告的,由登記機關列入經營異常名錄,可以處1萬元以下罰款”。
鎮雄縣市場監督管理局
2022年5月17日